據臺灣媒體報道,1名在臺灣新竹科技園工作的已婚博士生,趁妻子回娘家坐月子時在網上認識想到新竹遊玩的女網友,10天前雙方見面出遊,年輕標致的女網友主動要求到博士生家過夜。第二天早上,博士生在家中摟抱、愛撫女網友都未遭拒,以為飛來艷福,再度開車出遊時竟在車上對其進行性侵。女網友大叫“不要”,並報警,警方訊後將博士生依妨害性自主罪函送法辦。
據警方調查,陳男4年前結婚,因妻子生第一胎回娘家坐月子,獨自住新竹市。女網友住臺中市,一頭長發,身材嬌小,十分漂亮。月初,女網友以“陪陪”昵稱在網上發布征“在新竹的人”消息,表示想遊覽新竹縣、竹北市的新月沙灘,但不知地方,希望有人帶她一遊。陳男看到“陪陪”留言,回文稱自己常到處玩,新竹所有景點都很熟,還附上過去拍的風景照,強調可成為稱職的向導。兩人因此互通信息,“陪陪”並附上年齡21歲、身高151厘米、體重40公斤等個人資料,強調日後遊新竹“當晚需解決住宿問題”,陳男欣然同意。
本月11日,兩人約在竹北見面,陳男開車帶“陪陪”到新月沙灘暢遊,晚餐後原本要安排其到旅館過夜,但“陪陪”表示不敢一個人住外面,希望到陳男家將就一宿。陳男心想老婆回娘家,家裏沒其他人,便帶“陪陪”回家安排她住3樓客房,自己睡2樓臥房,一夜平靜。第二天早上,陳男準備早餐時見“陪陪”正在磨咖啡豆,一時沖動從身後摟抱、撫摸,對方並沒抗拒,兩人纏綿了一會兒,才再度出遊。
近中午時分,陳男將車停在教堂前準備下車,突然側身擁吻“陪陪”,左手還伸進女方短裙撫摸。“陪陪”立即大喊“不要”,陳男才抽手。隨後,“陪陪”打手機報案,指遭性侵,距教堂僅100米的派出所警員很快趕到,將兩人帶回偵訊。
陳男供稱,兩人玩得很盡興,他摟抱女方也沒被抗拒,以為女方對他有意,才想進一步,雙方你情我願。但警方根據女方供詞,認為陳男行為已違反女方意願,帶“陪陪”驗傷後,將陳男法辦。陳男則自認遭設局。
臺灣防暴聯盟理事長張錦麗強調,許多女性也許害怕破壞雙方關系,即使感到不舒服也勉強隱忍,卻讓男方誤以為默許,這是兩性溝通常見的迷思。她呼籲女性“要就說要,不要就是不要”,明確表達想法。男性也須尊重女性,女性同意擁抱、接吻,不代表願意發生性行為。
- Aug 23 Tue 2011 10:59
妻回娘家美女借宿 臺灣一博士生艷遇變性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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